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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下发《关于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四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人:武平县工商联 发布时间:2019/1/8 浏览次数:6434

 

    为促进我县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培养新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龙政综〔2018〕103号)文件精神,武平县结合本县实际,下发《关于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四条措施的通知》,具体措施如下:
    一、技术装备研发
    按军工技术购买和实际交易费用在武平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额的1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参军资质办理
    (一)新通过军队物资供应商库认证、中国船级社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二)新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质认证、武平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新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民品参军
    (一)“民参军”技术产品类按合同执行期内实际履行金额在武平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额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对取得民品参军订单的企业,天信担保公司凭合同视同符合担保申请条件,受理企业融资担保申请。
    四、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重大直接投资项目、重大技术合作等军民融合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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