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媒体不断传来为企业减税降费的好消息,与房地产业直接相关的就有:1、增值税税率由现行的10%将至9%;2、据福建省税务局2019年第4号公告,“从2019年1月1日起,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按10%执行,严格期间费用扣除,对企业申报的期间费用等准予扣除项目合计比例不能超过8%,即税负率不低于0.5%”;3、下调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交比例,从5月1日起,将原规定的18%降至16%;4、从7月1日起,减免不动产登记费,如车库、车位等不动产所有权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550元降为80元。此外,与房地产间接相关的减税降费措施还有许多,如对生产、生活性服务增加税收抵扣,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同步降低融资、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措施,都将有利于减轻房地产企业负担,增强企业信心和防控风险能力,有效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笔者近日在龙岩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调研,与广大企业管理人员,特别是财务管理人员交谈,他们对此次减税降费都十分欢迎和赞赏:“此次减税降费不仅覆盖面广,而且减降幅度大,房地产企业的3个主要应税税种即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改增后的增值税中,目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已明确下调,而且幅度之大出人意料。如企业所得税近几年的税负率一般不低于3.75%,而日前省税务局2019年第4号公告已明确‘税负率不低于0.5%,下降幅度不可谓不大。”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总监廖先生如是说。
降费幅度也很可观。“我们单位有两百多名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规定的18%降至16%,仅这一项每年就可减少10多万元支出,加上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再下调,企业会进一步减轻负担”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人力资源部黄女士测算后说。
此次减税降费,顶层设计已明确要求,“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但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不等于确保每个企业税负只减不增。“相对于税率和费率的下调,企业会计的核算水平的提高更为重要,因为实行营改增已近三年,绝大多数房地产开发的老项目都已结束,现在推向市场销售的大多是新项目的楼盘,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要求,不能再按简易征收法,必须按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而一般计税方法取得进项抵扣发票是关键。如果企业财务各项成本票据不规范,核算不清晰,不被税务部门认定为可抵扣项目,则可能出现税负不减反增现象。”某房地产集团公司财务顾问曾先生这样提醒企业会计人员。他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从业人员应在前阶段营改增专项培训的基础上,结合新楼盘开发、销售实际,加强实际操作训练,努力提高企业财务核算水平,从而切实让企业获得减税降费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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