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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心解民忧,调解促和谐
发布人:上杭县工商联 发布时间:2019/10/12 浏览次数:7132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与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商会组织优势和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预防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非公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根据《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闽司〔2017〕110号)精神和要求,县总商会与县司法局建立联合会商、工作通报、督导检查制度,成立了上杭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调委会按照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思路开展调解工作,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与推进法制建设、普法宣传教育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结合,全面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据统计,自成立以来共成功调解非公经济组织纠纷案件346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多元化解机制
     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突出在调处机制建立和落实上下功夫,调委会的工作重心和基础是调解,重点是预防,为做到抓早抓小,及时消除企业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县总商会与县司法局联合制定《进一步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杭司〔2018〕5号),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调委会由总商会会长任调委会主任,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和总商会专职副会长任副主任,各乡镇司法所所长及商会会长任委员,设立调解工作室,挂靠在上杭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聘请了1名专职调解员和1名兼职调解员参与商会的人民调解工作,还聘请了1名律师作为总商会法律顾问,做到了“五个有”(有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有经费、有台账)。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总商会与司法局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协作配合,为做好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月进行一次情况通报,及时会商重大纠纷、矛盾,健全规范工作机制,形成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的工作新格局。三是建立健全调解网络。全县22个乡镇调解委员会依托乡镇调解委员会设立专门工作室,指定专人负责;344个村居依托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室开展工作;全县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依托工会成立了调解组织,进一步健全了调解网络,形成了发生纠纷有人管、信息反馈快、调解及时有效的调解格局。同时,通过整合行政、司法资源力量,积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一站式”受理服务,逐步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日趋专业化、行业化。
    二、提供咨询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突出在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应用上下功夫。两年来,县总商会组织编印《诚信宣传手册》、《亲清润杭商,促进两健康》系列宣传读本,将每年的国家、省、市、县关于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汇编成册,共计编印8000余册,分发给异地商会、基层商会及会员企业,引导企业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商会组织和企业家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并结合“法律三进”活动、“12.4”宪法日等,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企业解答关系切身利益的法律问题,引导民营企业家增强法治自觉。同时,利用总商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开展法律宣传,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使法制宣传工作更加贴近企业、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为我县持续发展创造和谐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优势和作用,让法律顾问当好法治宣传员和法律咨询员,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做实做细政策法规解读,并结合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讲座,寓教于案,引导企业和企业职工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据统计,近两年,开展《财税新政解读与企业涉税应对》、《民营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广告法》和《合同法》解读等法制讲座共计4次,受教育人数达千余人次,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资料三千余份。
     三、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稳定
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突出在矛盾纠纷的预防控制和化解上下功夫,在矛盾纠纷的回访反馈上下功夫,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矛盾纠纷的圆满解决,上杭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综合运用行政、法律、道德、政策等手段,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摸清问题的主脉,依据法律法规对症施策,积极进行疏导劝解,及时有力地化解各类纠纷矛盾。如,今年1月30日,会员企业福建龙氟化工员工华某娣在下料过程中,袋装萤石粉吊带突然从挂钩上断裂,砸在该女工头部,致使华某娣不幸身亡。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悉后,主动靠前,及时赴现场调查了解事情真相,经调解,1月31日,福建龙氟化工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邹某洪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交通费用等共计人民币120万元。又如,今年5月,上杭某公司孔某元邀请李某辉和李某生合作开厂,孔某元占股50%,李某辉和李某生共占股50%。在合作期间,孔某元将一些报废机械设备进行变卖出售,李某辉和李某生提出异议,并要求对合伙期间的共同财产确认。三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商下,最终三方和解并同意继续开展后续合作。
     四、学习交流经验,提升业务能力
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突出在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调委会定期组织调解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调解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利用业务培训会,邀请调解能手、资深律师等为调解员授课,培训内容贴近现实,重点讲解常用法律法规、调解知识与技巧等,此外,还通过建立工作微信群,不定期在群里推送典型事迹、典型案例、调解制度规定以及较为贴近民营企业的相关法律,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水平和调解技能。
     法为度,理为先,和为贵,情为真。上杭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不断坚持与发展“枫桥经验”,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全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当地,尽可能避免矛盾纠纷进入法庭对簿公堂,筑起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固屏障,为深化平安上杭、法治上杭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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