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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祭扫,龙岩发出重要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3/30 浏览次数:4541

 

    今年清明节,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就如何做好我市清明祭扫工作,今天,龙岩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发出重要通知:

                                                        岩新冠肺炎防指综〔2020〕22 号

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厦龙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2020 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清明祭扫工作通知如下:

    一、暂停组织群体性祭扫活动。全市暂停组织集体祭奠、公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

   二、暂停骨灰楼堂等场所现场祭扫。骨灰楼堂、塔(含殡仪馆、陵园、公墓内的骨灰楼堂)等暂停开放服务场所,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代祭”服务,有条件的可由服务单位或村(居)委会代为开展一次公益祭扫。

    三、适度开放陵园祭扫。各陵园(公墓)实行限制性祭扫,采取实名制预约、控制人数、分时分批等举措,减少陵园内人流密度,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清洁消毒、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在预约的时间段,测体温后进入陵园。每个墓位只预约 1 次、祭扫人员不超过 3 人、祭扫时间不超过一个小时,不安排未成年人参加祭扫。

   四、积极推行网络祭扫。有条件的殡葬服务机构要主动开展网上祭祀平台建设,采取开设网站、增设网页、开通微信公众号或开辟网页专栏等形式,推行网上祭扫活动。鼓励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开设社区网上祭祀平台,为辖区居民提供网上祭祀服务。

   五、强化农村祭扫管理。农村散葬坟墓的祭扫,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祭扫工作方案。为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的防控工作,有条件的可在村(居)主要路口设立防控防火宣传岗,开展疫情防控和移风易俗宣传、安全教育等工作。各地要严格落实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祭扫活动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监管责任,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

    六、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各县(市、区)要切实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各乡镇、村居要采取发放一封信或倡议书等形式,到村入户,积极劝导外出人员、海外乡亲在清明期间不返乡,鼓励海外乡亲采用网络祭祖或委托在家的亲戚朋友代为祭扫等方式完成祭祀心愿,通过建立亲属微信群、制作微视频、思念卡等绿色简约方式寄托哀思,切实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七、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广泛宣传 2020 年清明节期间各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群体性祭扫服务、实行限制性祭扫的规定,做到家喻户晓,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宣传单等方式加强宣传,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网上祭祀,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群众革除祭祀陋习。要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老人协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工作。民政部门要起到牵头作用,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积极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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