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工商联,市直属商(协)会,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 福建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关于开展2018年“同心•海西春雨光彩助学”活动的通知》(闽联〔2018〕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今年继续在全市开展“红土同心•光彩助学——捐助百名贫困大学生”活动,重点帮扶省“千企帮千村”及市“红土同心•民企帮村”活动建档立卡贫困户今年新录取的大学生,帮助贫困家庭学生解决上学资金困难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7月份,各县(市、区)工商联做好贫困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和捐资助学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民营企业家采用各种形式对结对村的贫困学生进行帮扶,同时,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红土同心•光彩助学”活动的开展及企业家踊跃参与的情况,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2.8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有条件的县(市、区)要举行一次捐赠仪式,名称统一为“红土同心•光彩助学——捐助百名贫困大学生”,并把当地企业家自发的助学捐赠纳入到本次活动中来,以扩大光彩助学活动的社会影响,树立企业家扶贫助困、尊师重教的社会形象。
二、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工商联及基层商会要把“光彩助学”活动作为脱贫攻坚战役的重要内容,确定专人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商会、企业或企业家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关系,帮助2018年新入学的贫困家庭大学生能按时入学。
2.8月下旬,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光彩会将举行 “红土同心•光彩助学——捐助百名贫困大学生” 捐赠仪式。请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工商联与当地教育、扶贫部门密切配合,原则上推荐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优先推荐少数民族贫困生。同时,动员企业家们踊跃捐款(每名新入学贫困大学生受助金4000元),鼓励和引导更多企业家参与“光彩助学”活动。市直属商(协)会于8月10日前将捐赠人数和捐赠金额汇总后上报市工商联,市工商联根据捐赠情况及捐赠人意愿,统一安排捐助人数和对象。
3.认真做好“光彩助学”活动的统计汇总工作。各县(市、区)工商联要注意及时、准确汇总“光彩助学”活动开展的情况,做到不错不漏,真实体现活动所取得的成效,于8月底前把汇总表及活动的有关材料、图片报市工商联。
4.要利用会议、简讯和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大力表扬好人好事,努力扩大“光彩助学”社会影响。
三、捐助对象
重点捐助2018年秋季新录取的贫困大学生,特别是省、市组织的企业(商协会)结对村和居住地为边远山区、民族地区的困难家庭子女(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4000元)。
1.捐助名额
(1)省“千企帮千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入学大学生(含高职),市“民企帮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入学大学生及在读子女,原则上,由结对企业(商协会)捐资帮扶。
(2)省、市级捐助名额将根据捐赠及摸底情况统筹分配。
2.推荐程序
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工商联要在当地媒体刊登相应的助学启事。符合条件的受助贫困大学生统一在“e龙岩”公益助学栏目--龙岩市“红土同心•光彩助学”上申请。省、市结对帮扶村贫困家庭学生由县(市、区)工商联专项汇总上报。
3.报送要求
(1)省“千企帮千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入学大学生(含高职)汇总表、受助的新入学大学生推荐汇总表及申请表、当地村委会相关证明、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请于8月12日前报市工商联经济联络科。
(2)市“民企帮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入学大学生及在读子女摸底表,请于8月5日前报市工商联经济联络科。
以上需报送的有关材料要求,当地村委会相关证明1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字迹清晰、在有效期内)一式3份,并在空白处写上家长及本人联系电话。
联 系 人:余庆华、欧梅艳
联系电话:0597—3213960,3088033
传 真:0597—3088032
电子邮箱:sgsljlk@163.com
附件:1.2018年“同心•海西春雨光彩助学”申请表(省级)
2.2018年龙岩市“红土同心•光彩助学——捐助百名贫困大学生”申请表
3.2018年受助的新入学贫困家庭大学生推荐表
4.2018年“千企帮千村”贫困户新入学大学生汇总表
5.2018年度各县(市、区)光彩助学汇总表
6.2018年市“红土同心•民企帮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入学大学生及在读子女摸底表
中共龙岩市委统战部 龙岩市工商业联合会
龙岩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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