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党对商会组织的领导,促进商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厅字〔2018〕30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发〔2016〕3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武平县出台《关于推进全县商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建设工作全覆盖的意见》。 《意见》表示,将从准确把握商会党的建设目标任务、明确商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基本职责、实现商会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对商会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四个方面推进全县商会党的组织和党的建设工作,力争2018年12月底前全县20个商会(分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建立商会党组织,有利于商会在党的领导下充分了解、掌握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用好政策为商会发展服务,规范商会行为;有利于营造商会和谐氛围,可以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优化环境、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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